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: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置惩罚暂行划定》第八条,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,经处置惩罚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。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,经处置惩罚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。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,经处置惩罚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。
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,经处置惩罚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。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尺度见附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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